为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对讲机的销售和设置使用,保护合法无线电台站权益,维护正常无线电通信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并专门下发了通知,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销售、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包括手持机、车载台、基地台),如居民区和企业保安、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建筑工地、商场、酒店、宾馆、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均在清理整顿范围之内。 清理整顿的内容:(一)销售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向市无线电管理局备案,所销售的无线电对讲机有无型号核准代码;(二)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所用频率是否经无线电管理局批准(409兆公众对讲机除外);是否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电台执照是否合法有效; (三)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是否按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工作项目和技术参数工作; (四)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是否按《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清理整顿工作自2007年12月1日开始,至2007年12月31日结束。对违反国家规定继续违规销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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