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委托,就其对讲机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编号:FYZC—H2007092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货物:对讲机(350兆移动台) 85台;
3.1手持350兆移动手台 63台;
3.2车载350兆移动车台 22台;
详见后附采购需求
4、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109号二楼
联系人:柴彪
联系电话(传真):0558—2230865
5、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
6、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10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11月15日上午9—10时
7、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维修等一切费用
8、本次采购免收报名费,成交后收取合同金额1.5%代理服务费
9、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
10、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11、成交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2、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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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 |
品牌型号 |
配置(每一参数)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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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规格响应表
14、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4.1营业执照
14.3税务登记证
14.2发射核准证
14.3检测报告
14.4授权证明
14.5报价表
14.6规格响应表
14.7企业情况介绍
14.8质量及售后服务技术保障承诺
(以上证件及有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